企業商訊
根據《馬鞍山市培育科技“小巨人”企業及創新能力實施意見》(馬政〔2014〕77 號),經企業申報、縣區(園區)推薦、專家評審和市科技“小巨人”(培育)企業創新能力培育工作領導小組審核,現對擬認定為 2016 年度市科技“小巨人”(培育)企業進行公示。公示內容包括企業名單及項目名稱,公示時間為 2016年11月15日至 11月 23日,為期 7個工作日。
公示期間,各單位和個人如對其中企業、項目有異議,可以書面形式向市科技“小巨人”(培育)企業創新能力培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(設在市科技局)提出。提出異議時,應當對存在不符合馬鞍山市科技“小巨人”企業認定條件的具體情況清楚表述,提供事實證據。對于收到的任何異議材料,我們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。材料請署名聯系人真實姓名(單位需加蓋公章)及聯系方式。匿名異議和超出期限的異議不予受理。
聯系電話:0555-2408557 陳靜
地 址:馬鞍山市教研大廈906室
郵 編:243000
馬鞍山市科技“小巨人”(培育)企業
創新能力培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
2016年11月15日
認定科技小巨人企業的目的?
按照創新發展、扶優促強的原則,2014—2017年,每年選擇50家符合主導產業發展方向、成長性好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型企業,認定為市科技“小巨人”企業或市科技“小巨人”培育企業,重點培育企業創新能力。
企業想認定需要啥條件?
一、申報企業應在我市注冊,且已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或已備案的安徽省科技型中小企業,上年度企業銷售收入在3億元以下、500萬元以上(含3億元),高新技術產品(服務)收入占銷售收入比重達60%以上,工業和服務業企業上繳稅收不少于20萬元,農業企業凈利潤不少于10萬元。
二、企業分三類進行申報,申報條件分別為:
?。ㄒ唬┑谝活悾荷夏甓绕髽I銷售收入1億元以上、3億元以下(含3億元),同時具備以下申報條件的,認定為市科技“小巨人”企業:
1.工業和服務業企業近2年銷售收入或上繳稅收增長率年均值達15%以上,農業企業近2年凈利潤增長率年均值達10%以上;
2.企業近2年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比重達3%以上;
3.企業擁有有效實用新型專利、軟件著作權、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6項以上,或者有效發明專利、植物新品種權1項以上;
4.建有市級及以上研發機構。
?。ǘ┑诙悾荷夏甓绕髽I銷售收入3000萬元以上、1億元以下(含1億元),同時具備以下申報條件的,認定為市科技“小巨人”企業:
2.企業近2年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比重達4%以上;
3.企業擁有有效實用新型專利、軟件著作權、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4項以上,或者有效發明專利、植物新品種權1項以上;
4.建有市級及以上研發機構。
?。ㄈ┑谌悾荷夏甓绕髽I銷售收入3000萬元以下、500萬元以上(含3000萬元),同時具備以下申報條件的,認定為市科技“小巨人”培育企業:
1.工業和服務業企業近2年銷售收入或上繳稅收增長率年均值達20%以上,農業企業近2年凈利潤增長率年均值達10%以上;
2.企業近2年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比重達6%以上;
3.企業擁有有效實用新型專利、軟件著作權、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3項以上,或者有效發明專利、植物新品種權1項以上;
4.建有研發機構。
三、外地科技“小巨人”企業整體遷入我市的,經審核確認后,納入我市科技“小巨人”(培育)企業創新能力培育計劃。
四、對成立時間不足3年,但成立當年銷售收入超過2000萬元或成立第二年銷售收入較上年增長100%以上的企業,實行一事一議。
鏈接:認定的企業有政策“紅包”哦——
1、每年認定第一類、第二類企業各10家,第三類企業30家,實行市、縣區(含開發園區,下同)聯動,通過委托貸款資助的方式,對企業實施的研發平臺建設、重大技術攻關、成果產業化項目予以重點扶持。市和企業所在縣區各承擔委托貸款的80%和20%,企業所在縣區出資部分,在縣區政府、開發園區管委會同意后由市財政先行墊支,年底統一結算。
2、對市科技“小巨人”企業,按第一類、第二類分別給予400萬元、200萬元的一次性委托貸款;對市科技“小巨人”培育企業,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委托貸款。以上貸款年限不超過3年,企業新增配套資金不低于項目總投入的50%。合同期滿后,達到考核目標要求的,貸款資金改為財政補助并返還利息。同一企業不重復享受本政策。
3、在市科技“小巨人”(培育)企業創新能力培育期內,實行市、縣區相關部門對口聯系、定期走訪、重點幫扶等制度。同等條件下,在項目申報、研發機構建設、土地供應、融資服務、人才培養等方面優先支持